摘自朱朱的心情小故事 作者/朱台翔
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出版
2006年的12月,就在校園禁止體罰的條文剛剛立法通過時,就傳出花蓮玉里的一個小孩被老師打的遍體鱗傷。人本教育基金會屏東辦公室主任
張萍跟家長、孩子做了連絡。原來孩子星期一沒交作文被老師用鋁管打了手心。隔天,作文寫了,可是是寫在白紙上,不符老師規定。所以,
週二早自習,老師用鋁管打手心、打屁股。老師當場問他:「你要什麼時候交?」小孩說:「放學前。」老師說:「我不收寫在白紙上的喔!」
小孩跟隔座同學要了一張稿紙,謄上去,放學前, 就交了。老師又規定隔天要背論語。
小孩的爸爸是水電工,他放學回家才知道爸爸臨時接了一個要趕的工作,要去光復鄉,他小五、弟弟小三,媽媽不放心家裡只有兩兄弟,於是都帶去工地。匆匆忙忙當中,小孩忘了帶論語,所以沒有背。
隔天,早自習,老師很生氣。先用鋁管打手心、打屁股。屁股被打得很痛,小孩一面忍著,一面跟老師說:「對不起!」要跟老師解釋他為什麼沒有背的時候,老師說:「講理由也沒有用,這些都是藉口。」
屁股很痛,小孩跑到走廊,老師衝出去跟他說:「你進來教室, 我不打你。」可是,他乖乖進來之後,老師卻又繼續打他。真的很痛,他用手去擋,結果,他的左手臂的上半段、左手的背面和右大腿都是瘀傷。
小孩被打的時候,還跟老師說:「對不起,我下次不敢了。」老師說:「對不起沒有用!你不聽話,惹我生氣就要被打。」因為很痛,小孩就再跑出去,老師又把他叫進來,再打。光是這一天,他就被打了一百多下。
媽媽看了孩子的傷勢既心疼又生氣,帶去驗傷,準備提出告訴。僅僅是屁股部位的淤青,就有二十公分乘以十五公分那麼大,也就是足足有三百平方公分。
一開始,小孩覺得是自己的錯,還幫老師求情,說:「不要害老師沒有工作。」後來,小孩看到老師在電視上說:「星期一只有打一下,星期三只有打十二下。」小孩很生氣的說:「老師怎麼可以說謊?」 就再也不幫老師向媽媽求情了。
其實,在這之前老師就已經打壞了一支「愛心拍」,後來改用藤條。並說:「下次,藤條打壞了,我就用鋁管。」這位老師不但經常打學生,他還有一句名言,她說:「我的棍子不打人,只打豬、狗和白痴。」
發生這樣的事,孩子的爸媽受到了很大的壓力。 爸媽都是阿美族的原住民,除了家人,無論熟識與否,都一面倒的說:「不要害老師沒工作。」 有的甚至說:「你們鬧半天不過是想要錢罷了。 」
小孩休息幾天之後,再到學校,同學不是視而不見,就是跑來跟他說:「都是你媽害老師不能來教了。」逼得小孩只好當天就轉學。
小孩的家裡也沒有平靜過,不斷地有人來施壓,進進出出的有縣議員、校長、主任、家長會的,甚至還有宗教團體。 說法幾乎都是,「原諒老師」、「給人機會」、「要有慈悲心」。
瞭解了整個真相之後,人本屏東分會主任張萍說:「即使是警察對嫌犯,如果做出這位老師做的相同事情,一定會丟工作、吃官司。即使是父母對孩子,如果做出相同事,也觸犯『家暴法』,社工人員會申請『保護令』,帶孩子去安置,不讓施暴者接觸小孩。令人不解的是,為什麼當一個老師這樣的傷害孩子,學校的家長、行政人員、還有當地的社會人士,卻是一面倒的幫老師求情,要求家長放老師一條生路,卻並沒有一個人要求學校老師或我們的教育體制,必須改變他們所做的事情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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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要來去找小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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