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

靈魂伴侶或牢房伴侶

摘自/ 作者/奧修
如果愛無法給予自由,那麼它就不是愛。
一個你所愛的人,他的自由不會傷害妳。你受傷是因為你不會使用你自己的自由,並不是他的自由傷害了你。
自由是如此喜悅的經驗,你的愛人享受自由,你也享受自由,你們在自由中相遇,在自由中分開,也許生命會帶領你們再度相逢。

自由的價值高於愛的本身。

人們應該讓自己更有彈性,你應該對自己所愛的人敞開。如果偶而他想要做點改變,想去享受,讓他開心的去那才會帶給你自尊與尊嚴。

http://youtu.be/lJYLHoRqIs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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