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17日 星期日

我不想被打,我想回家唸書

人本教育基金會
 有一次英文課堂上,全班考試都不及格,看著一片滿江紅的老師當然不免「心懷激動」,氣極的說:「你們考得那麼差,有沒有好好反省?老師給你們兩個選擇,一個是出來少一分打一下,一個是回家罰寫,自己想一想,要選哪一個。」老師一說完,全班鴉雀無聲,幾個考得特別低分的同學面面相覷,教室的低氣壓籠罩得這群少年維特每個人頭上都烏雲慘重,想到「愛的小手」要落在自己身上,就不免受驚惶恐。調查結果,每個人都寧願回家抄寫,不過有兩個孩子例外。
 這兩個孩子舉起手來,示意老師她們有話想說,老師點了其中一個孩子站起來發言,小女生慢慢柔柔地說:「老師,我們考不好是因為沒有認真唸書,被打或罰寫,我們可能還是一樣不懂,所以我不想被打,也不想罰寫,我想回去唸書。」
 我們大概很好奇最後的結果如何?結果就是,所有的人都回去罰寫了,而這兩個孩子獲得了「回家唸書」的第三條路,那條真正能扭轉情勢的道路。但究竟是什麼樣的背景,讓這兩個小孩擁有這樣的判斷,並且能夠將自己的意見表達出來,也讓我們好奇。
 這兩個孩子是從森林小學畢業的孩子,老師們在學校遇到孩子有了爭執或犯錯,處理的方法是不直接下評斷對錯的,老師們習慣把孩子找來,引導他們說出自己對事件的經過和感覺,以及解決的方法,所以孩子們在小學的學習過程中,習慣信任學校裡的大人,因為他們相信大人願意傾聽與協助,孩子也在這樣的過程中學習了表達自己的心意和想法。
 能夠判斷事情的因果、願意信任別人,並且有勇氣、有能力說出自己的意見,這是這兩個孩子讓大人驚豔之處,但這不是特例,經常感受到愛與尊重的孩子,比別人更有機會擁有美好的人格,只要老師與家長能多花時間照顧孩子的感受,就像養花一樣,含苞待放的他們,會慢慢長出美麗的花朵。
編按:本文曾刊登於12/10聯合報家庭與婦女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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