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

充實地過活,才能快樂死去


摘自 改寫生命的 101 忠告 作者/ 羅賓 夏瑪 方智出版
大部分的人都無法領略生命是怎麼一回事,直到臨終的一刻。
年輕時,我們奮力將歲月用來迎合社會的期待,忙著追逐人生最大的享受,因而遺漏了小小的喜樂,譬如像下雨天光著腳與子女在公園舞蹈、或摘植玫瑰園、或觀賞旭日東昇,置身於已經征服世界巔峰,卻無法主宰自己的年代,我們有更高的建築,脾氣卻更壞;有更多的財物,快樂卻更少;有更充實的心智,生活卻更空虛。
不要等到臨終前,才領悟人生的意義,以及所須扮演的寶貴角色。人們太常本末倒置的生活:汲汲營營於製造快樂的事物,卻沒有智慧去領悟快樂並非一個去處,而是要創造一個心境。
當你從靈魂深處奉獻出自己的最高才華,致力於一個能改變大眾生活的目標,就會有一個快樂而深度充實的人生。去除了生命中所有的混亂,生命的真義變顯得清晰─不光是為自己而活,簡單來說,生命的目的就是一個有目標的人生。願你將歲月投注於吸引人的工作,投注於有激勵作用的追尋,並與有愛心的人為伍。


以下是蕭伯納說的話,這句話比我所能表達的,更抓住這篇文章的精隨:

投注於自認為遠大的目標,要做大自然的真正力量,而不是滿腹牢騷,抱怨世界不給你快樂的俗人,這才是人生真正的喜樂。我的觀念是:我的生命屬於整個社會,只要我活著,竭盡所能的為它付出,便是我的榮耀。臨終前,我希望竭盡所能,因為我越努力,就活得越精采。我為生命本身感到雀躍,對我而言,生命絕非殘燭,它是一把耀眼的火炬,現階段我必須將它高舉,在交給後代之前,要使它盡量燦爛地燃燒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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