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12日 星期五

我的外婆就是我的家,她了解我,因為她是從小看著我長大的。她是最清楚我的人,因為她允許我做每件事........是每件事。
  在印度,光明節到來時,人們會開始賭博。
  那種儀式很奇怪:三天之內,賭博是合法的,在那以後你去賭博不是被抓就是被罰。
  我告訴我的外婆:「我想賭博。」
  她問我:「你要多少錢?」
  連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我猜她會說:「不能去賭。」而她卻說:「想賭是嗎?」接著她就給了我一百盧比的錢票,並告訴我去任何想去的地方賭,因為一個人只能靠經驗去學習。
  她的這種方法給了我莫大的幫助。一次,我想去找個妓女。我那時才十五歲,聽說有個妓女來到村子裡了。我外婆問我:「你知道妓女意味著什麼嗎?」
  我說:「我不很清楚。」
  然後她說:「那你必須去看看,但首先只是去看她唱歌跳舞。」
  在印度,妓女會先來一段歌舞,但她的歌舞非常下三濫,而那個女人醜得讓我嘔吐!才到一半時間,在她結束歌舞表演並賣身之前,我就回家了。我的南妮問我:「為什麼你這麼早回來?」
  我回答說:「好噁心。」
  後來讀了吉恩-保羅*薩特的書<噁心>,我方才了解我那天晚上是怎麼回事。但我外婆甚至允許我去找妓女。我不記得她曾對我說不。
  我想要抽煙,她說:「記住一件事:抽煙可以,但只在房間裡抽。」
  我說:「為什麼?」
  她說:「其他人會反對,所以你可以在房間裡抽。我會提供香煙給你。」她一直給我香煙,直到我說:「夠了!我再也不要了。」
  我的南妮準備好最大的尺度來幫我經驗我自己。了解的方法就是去親身經曆,而不是被告知。父母們就是這樣另人反胃的,他們會不斷告誡你。一個小孩就是神的重生。他應該受到尊敬,應該被給予任何機會去成長,去存在──不是根據你,而是他們自己的潛能。 【奧修與外婆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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