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

肯特齊思

如果有個人明知道「人都是邏輯不通、不講道理、只顧自己的」,但他還是要愛人;他知道「你做好事,別人卻說你為自己打算」,但他還是要做好事;他知道「你成功以後,會獲得假朋友跟真敵人」,但他還是要成功;他知道「你今天所行的善事,明天就會被遺忘」,但不管怎樣還是要行善;他知道「誠實與坦率待人,常使你受到傷害」,但他還是要誠實坦率;他知道「眼光遠大的人會被心胸狹窄的小人打擊」,但他還是要眼光遠大;他知道「人都會同情弱者,可是只追隨贏家」,但他還是要為弱者奮鬥;他知道「你多年建立起來的東西極可能毀於一旦」,但還是要建設;他還知道「別人急需幫助,你幫了忙以後敬被他們攻擊」,還是要助人;他也知道「你把最好的自己獻給了世界,卻大大受挫」,但不管怎樣還是要獻上最好的你。

寫下這與當今多數人的心態恰好相反的這「十誡」的人是曾經當過律師的肯特齊恩。他在十九歲那年,也就是讀哈佛大學二年級寫下了這所謂的矛頓十誡。他說這十條誡律來自他的人生歷練與他對世事的觀察。而寫下來的目地是把它們當做挑戰,刺激自己時時刻刻都做正確良善與動機純正的事,即使別人不會感謝他。他說得好:「你不能一直都要靠掌聲才願意從事對世界有好處的事!」

他年輕時提出的口號
「 不管怎樣,還是要」也是德蕾沙修女的喜愛的一句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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